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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,符合申请条件:
1.有符合规定的名称
2.有固定的营业场所
3.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
4.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
5.设立分公司按照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,需经相关许可部门批准
二、申请材料:
1,《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
2,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》
3,前置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
4,隶属公司章程复印件
5,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
6,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备案文件
7,《企业名称预纤准通知书》 《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》
8,住所(经营场所)合法使用证明
9,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三、办理流程:
预约→取号→受理→审查→打照→领照
如有疑问,欢迎来!